《并网光热发电(CCER-01-001-V01)》作为能源产业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,为相关项目的减排量核算、监测及审定核查提供了全面规范。
该方法学适用于独立并网光热发电项目或“光热+”一体化项目中的光热发电部分,要求上网电量可单独计量且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。并网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发电,替代化石能源发电,能减少区域电网温室气体排放,兼具绿色发电、储能和调峰等多重功能,对推动碳减排目标实现具有积极意义。
在项目边界、计入期与排放源方面,项目边界涵盖发电及配套设施、一体化项目相关设施(若有)及区域电网所有发电设施;计入期从减排量产生时开始,最长不超过10年,且需在项目寿命期限内;温室气体排放源主要关注CO₂,CH₄、N₂O等次要排放源按保守性原则不计或忽略。
减排量核算方法明确,基准线情景为项目上网电量由区域电网其他发电厂替代生产,符合条件的项目免予额外性论证。基准线排放量通过净上网电量与区域电网组合边际排放因子计算,项目排放量依据化石燃料消耗量及排放系数核算,减排量为基准线排放量与项目排放量的差值,泄漏量因影响较小忽略不计。
监测方面,项目设计阶段需确定电量边际排放因子权重、容量边际排放因子权重等参数,实施阶段需监测上网电量、下网电量等数据。监测仪表需符合相关标准,数据需连续监测并每月记录,同时要定期校准计量装置并交叉核对数据。
项目审定与核查需重点关注适用条件、项目边界、监测计划及各项参数,通过查阅相关文件、现场走访等方式,确保项目符合要求,数据准确可靠。该方法学由多家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编制,为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提供了科学、规范的依据。